提前计提工资
编辑: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04-11
会计人员在每个月的账务处理中都会涉及提取工资这样一笔分录,虽然一直这样做,但相信很多财务人员一直都不明白原因。最近经过询问,发现有着这样几个原因,涉及到会计的一些最基本的计量原则和规定。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1、权责发生制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要记在当月,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发放,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所以,在该月月末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这样就满足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2、会计法和会计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每月发放工资,都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如果工资不进行计提核算,就无法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
注意,如果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工资就不要计提,而是月底分配工资,比如工资分摊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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